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面向2016级本科生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基本要求与规定
 1.项目类别
 创新训练项目按规划、重点和一般三种类别予以立项资助,并根据今年国家、北京市有关政策从规划和重点资助项目中分别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
 2.执行年限
 项目执行年限为1.5年期,从第五学期开始至第七学期结束。
 3.项目团队组成
 原则上以“选题训练”期间建立起的团队为基础组建创新项目团队,每个团队的人数不低于2人。
 4.指导教师
 原则上指导教师须为中级职称及以上。
 5.选题要求
 选题应尽可能来源于教师科研课题或子课题,鼓励学生自主提出感兴趣的课题。要综合考虑课题研究内容的深度、目标实现的难度、实验计划安排与工作量的合理性,能够让参与训练项目的学生处理好项目研究与学习课程知识的关系。
 6.成果要求
 成果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和标志性成果。
 (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包括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和撰写符合规范要求的学术研究论文(或创新性实物作品),是各项目必须完成的,是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的依据。
 (2)标志性成果。标志性成果包括依托项目取得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申请获准专利,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原则上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大京教字[2012]20号)中学科竞赛名录为准。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几项作为项目的标志性成果。
 对于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项目组学生在论文完成的作者排序中须列前三位。依托列入“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项目,在其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中须明确标注“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资助”(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National Training Program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for Undergraduates”)或“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资助”。依托“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在其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中须明确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7.资助标准
 (1)规划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
 (2)重点项目按理、工、管项目每项1万元、文科项目每项0.5万元标准予以资助;
 (3)一般项目按理、工、管项目每项0.5-0.8万元、文科项目每项不超过0.5万元标准予以资助。
 二、规划和重点项目要求与规定
 1.原则上规划和重点资助项目选题应来源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优先支持纵向选题的创新训练项目。
 2.列入规划和重点项目除要完成成果的基本要求外,还须至少完成一项标志性成果。
 3.优先保证采矿工程、地质工程、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工程力学、土木工程专业等8个特色专业的创新训练项目。
 4.优先保证第一指导教师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创新训练项目。
 三、项目名额分配
 
  
   
    
     2016级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学院项目名额分配情况表  | 
    
    
     学院  | 
     规划项目数  | 
     重点项目数  | 
     一般项目数  | 
     合计  | 
    
    
     资源  | 
     12  | 
     9  | 
     29  | 
     50  | 
    
    
     地测  | 
     9  | 
     8  | 
     31  | 
     48  | 
    
    
     化环  | 
     13  | 
     9  | 
     41  | 
     63  | 
    
    
     机电  | 
     17  | 
     14  | 
     55  | 
     86  | 
    
    
     管理  | 
     6  | 
     5  | 
     25  | 
     36  | 
    
    
     力建  | 
     13  | 
     10  | 
     39  | 
     62  | 
    
    
     理  | 
     2  | 
     3  | 
     15  | 
     20  | 
    
    
     文法  | 
     5  | 
     4  | 
     18  | 
     27  | 
    
    
     全校总计  | 
     77  | 
     62  | 
     253  | 
     392  | 
    
    
     备注:  | 
    
    
     1.全校项目总数是以16级各专业学生人数为基础,按每个团队5人测算得出;  | 
    
    
     2.各学院项目数是根据学院16级学生人数占全校16级学生总数比例乘以全校项目总数测算得出。  | 
    
    
     3.规划和重点项目数中包含了学校为特色专业单独分配的项目数,每个专业各1项。  | 
    
    
     4.表中规划类项目名额为上学期学院报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际数。  | 
    
   
  
  
 注意:规划和重点项目数为限定数,学院不可随意变更;一般项目数为按每个团队5人的分配标准测算得出的建议数,学院在立项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项目经费分配
 (1)学校根据15级本科生数及项目资助情况,分类计算得到工科和非工科生均经费分别为1800元和1500元,再以此为基准,根据学院16级本科生数,计算得出学院16级本科生项目经费总额。
 (2)学院参考上述资助标准,分配每个项目资助经额。
 (3)对跨学院组队情况,根据学生学院生均标准和项目学院接收学生数计算院间结转经费。
 五、学院工作
 1.工作要求
 (1)确定项目团队,并组织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按照选题的要求完成选题,学院确定项目资助金额及项目级别,汇总并报教务备案后,在教学信息服务平台大创管理模块中完成信息录入。
 (2)组织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网络填报并导出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样式参见附件1),同时做好项目存档(统一档案袋)工作。
 (3)负责项目申报书全面审核,确保立项质量,特别要对预期成果是否达到要求,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符合规定进行审核,如因项目预算不合理被核减经费,由学院负责补齐经费差额。
 2.时间安排
 (1)各学院须于9月19日(星期三)前,将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教务备案,并在教学信息服务平台大创管理模块中完成信息录入,系统信息录入使用说明详见附件3。
 (2)各学院须于9月28日(星期五)前,组织项目组完成申报书系统填报,系统填报使用说明详见附件4,并将由系统导出的规划类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签章后报至教务处备案。
 六、项目评审
 学校将召开评审会,对各学院推荐的重点项目进行评审(规划类项目已完成),未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被列入一般项目。
 七、项目管理
 学院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教学项目经费管理的规定(试行)》(中矿大京教字[2016]39号)要求,负责对批准立项项目及项目经费日常管理工作。
 八、关于规划和重点类项目组织工作的说明和要求
 1.规划类项目在上学期报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组织工作中,已完成团队和选题的确定工作(信息未录入系统),其他工作按上述程序和要求组织完成。
 2.联系人:郑前进,联系电话:6233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