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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暨遴选第十三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浏览次数:日期:2018-04-16

中矿大京教字〔2017〕23号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试行)》(中矿大京教字〔201721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暨遴选第十三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候选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已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本次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2.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2-2016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

3.其它条件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三、评选名额

本次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名额不超过5名。每个学院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1.学院初评。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对申请人及申请材料进行初评,择优确定候选人。

3)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2.请各学院在2017515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学名师奖候选人2012-2016年度课堂教学情况统计表(附件2)。

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7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

4)教学名师奖候选人2016-2017学年课表(学院盖章)。

5)相关支撑材料(复印装订成一册)。

3.学校评选。

1)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核查。

2评委查阅申报材料,按“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表”进行评价。

35月中旬,学校组织评审会,评委听取候选人现场授课(每人20分钟),评价候选人的实际教学水平及教学效果。

4)按申报材料和现场授课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按北京市相关要求择优推荐参评北京市教学名师奖。

五、名师奖励

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六、其它

1. 申报教学名师奖所需文件及表格电子文档可从教务处网站首页 “下载专区”中的“教学评优”下载。

2. 申报材料由学院收齐后提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3. 联系人:赵新林,李礼

联系电话:62331499,62331315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