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务处
教务[2023]44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人才培养计划有效实施,保障本科教学秩序平稳运行,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排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强调的“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转出教师系列”,各学院要确保所有教师知晓教育部该要求,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
2.排课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尽可能安排在学期末,并考虑与寒假时间打通灵活使用;非机类专业金工实习在学期内集中安排有困难的,可分散安排。
3.通识教育必修课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一般集中安排在周末或者考试周;专业教育等课程的考试由开课学院在课表执行学期根据教学进度安排组织。
二、教学日程安排
第一学期:2023年8月28日开学,2024年1月14日结束,共20周。
寒假:2024年1月15日开始,2024年2月25日结束,共6周。
各年级教学安排:
(1)2023级新生第1周报到,第2周开始上课至第19周;2022、2021和2020级本科生第1周开始上课至第19周,第20周为考试周。
(2)2023、2022级本科生在沙河校区上课,2021、2020级本科生在学院路校区上课。
三、本次排课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请各学院教秘于5月29日17:00前,在本科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学任务的分配指派工作。如同一教学任务由多名教师承担,则仅指定一名教师为主讲教师。
2.接受教学任务的教师务必本人亲自登录教务系统,于6月2日17:00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周学时填报工作。如同一教学任务由多名教师承担,则由主讲教师负责分配其他合作授课教师并填报所有周学时(含合作授课教师的授课学时)。
3.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须填写教学日历并明确承担的教学内容及起止时间,教学日历一式两份,分别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归档备查。
4.请各学院教秘于6月5日17:00前登录教务系统,审核完成任课教师的周学时填报。教务处将于6月6日开始全校排课。
5.联系人:庄老师 010-62331116
教务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