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创新创业教学 >> 创新创业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日期:2022-11-04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务处

教务[2022]91号



关于开展2020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中矿大京教字〔2019〕8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修订)》(中矿大京教字〔2020〕54号)和《关于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的补充规定》(教务[2022]76号),2020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围绕中期检查工作,进一步研究并落实相关政策,统筹工作计划与内容,加强组织与协调。

(二)加强动员

面向指导教师和学生,加强对大创项目管理办法和中期检查时间节点及内容要求的宣传,使指导教师和学生了解、熟悉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前做好结题准备,确保中期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监督

学院应检查和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教师做好项目实施的指导工作,督促各项目组加快项目研究、经费执行进度、项目成果凝练等工作。

二、项目验收工作

(一)经费审核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审核各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严格按照学校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加快经费执行进度。学校根据各学院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执行进度动态调整拨付剩余40%经费;学院可以根据各项目进度、经费执行情况等调整各项目经费额度。

(二)材料审核

学院对照项目申报书中实施方案,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的完成情况,对项目过程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活动记录、进展报告、指导教师指导情况、中期报告、成果情况等。

(三)项目答辩

学院按照本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细则中规定的中期检查形式(如答辩、会议评审等),组织中期考核,并按百分制记载中期检查成绩。

(四)中期退出

中期答辩后,按照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细则,综合考虑学生和指导教师的意愿、项目执行进度、学生大创第一学期成绩、中

期考核成绩等因素,注重成果要求,严格考核,落实退出机制。

(五)项目调整

退出的学生,获得2个学分创新学分,未修够的创新学分需在下一个学期选修学校“创新教育课”获得相应学分。学生退出后,学院可对项目成员进行调整。项目成员低于两人的,原则上应将该成员调整至其他项目中,同时原项目终止。终止的项目经费,学校将统一收回,统筹使用。

三、材料提交

(一)项目组材料

1.项目组材料包含:

(1)《2020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报告》(附件1)。

(2)学科竞赛获奖、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的专利等标志性成果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请将上述材料装入立项时统一发放的2020级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档案袋中,在档案袋封面做好归档记录。

(二)学院材料

1.提交《2020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经费执行进度表》(附件2)、《“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成绩明细表》(附件3)、《“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退出学生统计表》(附件4)。

2.撰写《2020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结论》(附件5),从中期检查的总体情况、组织方式方法和内容、答辩情况及结论等方面进行阐述。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在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系统中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见操作手册(附件6)。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前,学院完成项目经费审查,提交“经费执行进度表”(附件2)。组织项目组在大创系统完成中期检查材料填写,学院完成中期材料审核,提交项目结中期答辩或会议安排情况。

(二)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和退出工作,完成项目调整和系统录入工作。提交《“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成绩明细表》(附件3)、《“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退出学生统计表》(附件4)和《2020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结论》(附件5)一并打印、签章,交教务处。

五、说明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学院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及涉及的所有附件均可在教务处网页中查阅和下载。

(三)联系人:张文秀;联系电话:62331391。



教务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