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大京教字〔2012〕31号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12]1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批准2012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50项,共投入项目经费48.5万元,现予以公布(具体项目见附件)。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深入开展;指导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指导,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各项目组要按计划认真开展项目训练和实验研究,保证时间和精力的投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取得预期成果。
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应按立项要求,尽快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