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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评“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浏览次数:日期:2018-04-10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务处

教务[2017]3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15号)精神和要求,教育部拟于2017年10月中旬在大连海事大学召开“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推荐项目学术论文、展板以及创业推介项目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范围与数量

(1)推荐范围

学院可从2014至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即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中,进行项目学术论文、项目展板和创业推介项目的推荐。

   (2)推荐种类与数量

   学院从依托创新训练项目撰写的学术论文中推荐1-2篇论文;从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中推荐1个项目展板;从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中推荐1个创业推介项目

   学校将从中遴选3篇学术论文、3个项目展板和1个创业推介项目参加“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评选。

2.注意事项

(1)推荐的学术论文应已见刊,且参与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参与学生为第二作者;若论文为英文版,则还需提供相对应的中文版。

(2)推荐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的学生代表须为在校学生或本校在读研究生。若被论坛评委会评选参加届时举办的创新年会,保证能按时参加。

(3)已入选参加过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不能参评。

3.学院工作

(1)填写“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1)、“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2)和“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3),

(2)组织推荐的参展项目学生填写“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展板内容”(附件4);组织推荐的学术论文按格式要求(附件5)进行论文修改;组织推荐的创业推介项目按要求(附件6)撰写内容简介。

4.时间安排

学院须于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前将“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1)、推荐的学术论文word版(按格式修改且不超过5000字)及论文原件扫描PDF版、“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2)、“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3)、“参展项目内容”(附件4)、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简介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交至教务处。

5.入选奖励

对于经“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组织机构对学校遴选的项目进行评选,最终入选参加年会交流的项目,学校将对其指导教师、项目组、组织学院进行奖励。

6.其他

参与推荐的项目可根据推荐种类(学术论文、展板或创业推介),参考样例1~3,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该样例均为入选“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的项目。

附件1: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2: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3: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4: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展板内容.doc

附件5: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doc

附件6: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简介要求.doc

样例.rar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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