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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开展2023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日期:2025-04-0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务处

教务[2025]2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开展2023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面向2023级本科生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基本要求与规定

(一)执行年限

项目执行年限为1.5-2年,从第四学期开始。

(二)项目团队组成

项目立项实行指导教师与学生双向选择。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组队。导师和学生均可提出课题,学生提出课题需确定指导教师,方可发布课题。每个团队的人数不低于2人,不高于6人。

(四)指导教师

原则上指导教师须为中级职称及以上,每位教师最多指导两个项目。“科技矿场”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科技矿场)联合项目需要在项目来源中选择科技矿场,并在系统中添加科技矿场校外导师。

(五)选题要求

选题来源包括指导教师根据自己科研课题提出课题、指导教师联合科技矿场共同提出课题、学生根据个人兴趣提出课题,并联系指导教师确定课题。要综合考虑课题研究内容的深度、目标实现的难度、实验计划安排与工作量的合理性,能够让参与训练项目的学生处理好项目研究与学习课程知识的关系。

(六)中期检查

项目中期开展,学院组织中期检查。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可动态调整项目经费,中期考核后一定比例的学生退出项目。中期考核期间学院可以对项目进行整合或成员调整。

(七)结题要求

结题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和标志性成果。所有项目结题时在完成基本要求基础上,应至少取得一项成果。

1.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包括完成项目研究报告、经费决算等,是各项目必须完成的,是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的依据。

2.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参加学科竞赛获奖,依托项目取得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申请获准专利等。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几项作为项目的结题成果。

对于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须明确标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资助(校级项目编号)”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

(八)学分认定

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其学生获得3个学分。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的学生获得1-2个奖励性学分。

中期退出和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生,获得2个学分,可通过选修学校开设的创新创业类课程,获得1个学分。

二、经费分配与考核

(一)学校根据各学院2023级本科生数,按照工科专业生均经费1300元、非工科专业生均1000元标准计算得出各院总经费。

(二)学院参考上述资助标准,分配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中期检查后,可进行二次调整。

(三)对跨学院组队情况,根据生均标准院间结转经费。

(四)基于绩效评价进行大创经费动态调整。

(五)对科技矿场联合项目进行重点资助,原则上科技矿场联合项目取得的标志性成果须高于其他项目。

(六)指导教师工作量:中期检查通过项目按32学时工作量计,正常结题的项目按48学时工作量计。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分别按64、56学时工作量计。

三、学院工作

(一)工作要求

1.项目选题,组织导师和有兴趣提出课题的学生,在大创新系统发布课题。组织2023级学生登录系统选题,组建项目团队。对未完成选题的学生由学院确定课题。确保2023级学生全部完成选题。

2.组织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申报书系统填报工作。

3.负责项目课题申报和立项申报书的全面审核,确保项目立项质量,经费预算合理。学院对项目经费预算和执行全过程应做好监督,确保经费执行合理,符合规定。

(二)时间安排

1.4月14日(星期一)前,各学院教师、学生完成项目发布,(教秘、教师和学生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

2.4月21日(星期一)前,各学院学生完成项目选题。

3.4月28日(星期一)前,各学院完成项目确定,确保2023级学生完成选题。系统导出项目汇总表,签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3.5月12日(星期一)前,各学院组织项目组完成申报书系统填报。

四、项目管理

学院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和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负责对立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五、其他

联系人:实践创新科;联系电话:6233139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