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中矿大京教字〔2019〕83号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实习工作规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就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本科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 波
副组长:郭东明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日佳 王建兵 左建平 代世峰 朱红青
刘文礼 李 军 李再兴 杨胜利 张 晞
佟瑞鹏 林 燕 尚 煜 周宏伟 岳中文
郝雪弟 殷召良 谭 爽
(二)成立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学院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研究修订学院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学院将本科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工作安排情况于2019年1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二、时间安排
2020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自2019年11月19日启动。答辩时间安排在2020年5月30日—6月7日,二次答辩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三、毕业实习
(一)各学院要重视毕业实习,保障实习所需经费,保证毕业实习周数。
(二)实习指导教师要按照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指导,确保毕业实习质量。实习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实习教学日历,经系(教研室)审核报学院备案。
(三)各学院于2020年3月1日前将实习计划汇总表提交教务处。
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能够对学生进行比较全面的综合训练。工科类专业选题应主要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培养学生运用深入的工程原理分析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保证学生全面的工程训练,选题结合工程实践和科研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80%。理科类专业选题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具有学术探索性,有助于学生了解学科前沿。文管类专业选题应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具有新颖性。鼓励结合学科竞赛项目、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并报系(教研室)研究确定,经学院审定后向学生公布。选题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以选题审核会或开题报告会的形式确定。题目一经选定,中途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要更换题目时,必须向系(教研室)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报教务处后方可改题。
(三)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3月1日,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填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基本信息,包括选题名称、选题类型、选题来源及指导学生等信息。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及时下达给学生。
五、指导教师的选定与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由责任心强、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可协助指导。
(二)指导教师要认真学习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学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三)首次独立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要认真学习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拟定详细的指导方案。各系指派经验丰富的教师对新教师进行指导,帮助他们提高指导水平。
(四)鼓励工程类专业结合工程实践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色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原则上要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学院聘请校外单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的,学院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于2020年3月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填报校外指导教师基本信息。
六、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
(一)2020年3月上旬,学院和系(教研室)开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毕业实习质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件准备情况,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编写和下达情况等。
(二)2020年4月中旬,学校、学院、系(教研室)三个层面分别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学生的工作态度与质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三)2020年5月中旬,学院、系(教研室)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前期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和质量,审查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和毕业设计(论文)结合科研学分认定资格。
(四)严格质量标准,严控学术不端。学校依托“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全面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同时组织本科教学督导组随机查看学院答辩组织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等。实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盲审及答辩后抽检制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在后5%的学生须二次答辩。
(五)学院要加强对入选北京市“毕设(创业)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入选项目除需遵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和要求外,还应强化校外指导教师参与指导和考核,并做好相关过程记录留存工作。
七、其他工作
(一)各学院应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2019修订)》(中矿大京教字〔2019〕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认真修订并落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各学院创新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结合科研”学分认定工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结合科研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执行。“毕业设计(论文)结合科研”创新学分为选修学分,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协商后自愿申请。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学生未实质性参与课题研究或研究未达到目标要求的,不应认定创新学分。
(三)各学院要求学生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撰写。学院自行补充的撰写规范应提交教务处备案。
(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由学院统一存档,电子文档还应上传至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检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材料在学院至少保存五年。
(五)本通知涉及的相关工作规范和格式文件从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栏目“毕设(论文)”页面中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明细表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
2020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明细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启动 |
2019年11月19日 |
学校启动 |
2 |
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工作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
2019年12月10日前 |
学院提交 |
3 |
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填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基本信息 |
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3月1日 |
指导教师填写 |
4 |
实习计划汇总表 |
2020年3月1日前 |
学院提交 |
5 |
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填报校外指导教师基本信息,并将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 |
2020年3月1日前 |
学院填报 |
6 |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检查 |
2020年3月上旬 |
学院、系(教研室)开展 |
7 |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
2020年4月中旬 |
学校、学院、系(教研室)开展 |
8 |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前期工作检查 |
2020年5月中旬 |
学院、系(教研室)开展 |
9 |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及评优 |
2020年5月底6月初 |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