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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浏览次数:日期:2020-06-19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中矿大京教字〔202017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关于举办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结合“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比”“创青春”等大赛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06月至7月举办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及分工

创新创业大赛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每年举行一次。大赛设置组委会,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主办,各学院(部)、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办。各学院(部)应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大赛工作小组,积极组织优秀项目参赛。

二、参赛要求

大赛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本科生、研究生、优秀校友共同组队,鼓励各学院(部)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每支参赛队伍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其中,团队负责人(或公司法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全日制注册在读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毕业生(不含在职生)。参赛条件及项目要求等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指南》(附件1)。

三、大赛安排

(一)宣传动员(630日前)。主办和协办单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等各种形式加强大赛宣传动员,营造出良好的大赛氛围,动员学生组队报名。

(二)参赛报名(630日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同时将电子报名表(附件2)及商业计划书经学院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kdcxcyds@126.com(矿大创新创业大赛首字母)

(三)评审选拔(71日—31日)。大赛设置初赛、复赛、决赛3个环节,大赛组委会组织大赛评审及奖项评定相关工作。

初赛:组委会会同校外创业导师对商业计划书进行初审,遴选团队进入复赛,团队数量不超过40支,并公布名单。

复赛:采取商业计划书评审(权重为20%)和线上路演(权重为80%)的方式进行。团队线上路演环节为6分钟,评委提问环节为4分钟。

决赛: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修改并上交商业计划书终稿、团队集体照、最终答辩PPT1分钟产品或服务介绍视频(视频要求为横屏,MP4或者AVI格式,清晰度大于720P)至大赛官方邮箱kdcxcyds@126.com决赛采取虚拟投资资金争夺的形式,决赛评委根据答辩及回答提问的表现进行模拟投资。投资分两轮进行,首轮以视频展示、6分钟线上路演和4分钟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第二轮追加投资环节采取1分钟电梯演讲方式进行。

(四)项目培育(815日前)。组委会组织校外创业导师及专家对参加北京市级复赛和国家决赛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四、大赛奖励

(一)本次大赛评选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8个、优胜奖若干,对获奖指导教师和学生团队予以表彰奖励,对获奖学生给予创新创业选修学分。

(二)获奖项目优先获得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资格,优先进入学校众创空间培育、北京市相关创业园等机构孵化,优先对接校外创业导师“一对一”指导,优先享受校内各类创业资源。

(三)获奖项目将被推荐参加北京市“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复赛。

(四)获得国家、北京市“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中本科生成员,参加学校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给予适当加分。

五、补充条款

(一)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社会伦理公德的作品,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所有参赛项目视为对学校发布、录制、结集出版其成果及衍生品予以无条件授权,以供监督及宣传推广。

(三)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六、组委会联系方式

教  务  处:张老师,62331391

学生工作处:宋老师,62331195

  团  委:乔老师,62339201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指南

      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0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615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指南

 

一、参赛服务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为参赛团队提供注册报名、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通过扫描大赛官网首页二维码关注大赛官方微信号和下载官方APP,可获得专业导师课程指导、及时的权威资讯和大赛动态。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制造业,包括节能环保、新材料、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军工等;

2.“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3.“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4.“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5.“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61日前正式入职)。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赛道简介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活动主题“青春领航脱贫攻坚 红色筑梦创业人生”。鼓励青年“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走进革命老区、偏远山区和城乡社区,聚焦脱贫攻坚,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特别是根据52个未摘帽贫困县的科技、农业、环保等方面需求,结合各高校大学生项目团队自身的优势,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大学生开展线上创业就业。

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如参加大赛,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国际赛道

国际参赛项目通过驻外使领馆面向全球征集、合办赛伙伴征集选送、国内高校发动,共产生4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高教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0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我校积极鼓励各学院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政办公室           20206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