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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日期:2020-10-2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务处

教务[2020]106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开展2017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结题验收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创新教学环节”的教学安排,2017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已进入结题考核阶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围绕结题验收与成绩评定工作,进一步研究并落实相关政策,统筹工作计划与内容,加强组织与协调。

(二)加强动员

面向指导教师和学生,公布学院制定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学院办法》),加强对结题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的宣传,使指导教师和学生了解、熟悉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前做好结题准备,确保结题验收与成绩评定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监督

学院应检查和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教师做好结题阶段项目实施的指导工作,督促各项目组加快项目研究和经费执行进度、完成项目成果总结、准备结题材料,确保结题验收与成绩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项目验收工作要求

(一)经费审核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审核各项目组经费支出情况,加快经费执行进度。剩余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

(二)材料审核

学院应对照项目预期成果的完成情况,从结题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内容的真实性等方面,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和标志性成果。基本要求是通过结题验收的必备条件,材料包含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和符合规范要求的学术研究论文(或创新性实物作品)。标志性成果为依托项目获得的行业、市级和国家级学科竞赛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获准的专利等材料,需符合《标志性成果的材料要求》(附件1)。

若项目提交的标志性成果中包含已发表论文,则基本要求中可不含符合规范要求的学术研究论文。

(三)项目验收

各学院应按照《学院办法》中规定的结题验收形式(如答辩、会议评审等),组织结题验收,对结题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按五级制进行结题成绩记载。项目结题成绩优秀比例不超过25%。

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可延期继续实施。毕业前通过验收的,其结题成绩记为“良好及以下”,在成绩单记载中,按《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矿大京教字〔2017〕80号)有关补考与重考(重修)中的规定执行。

(四)学生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是学生参加项目的最终成绩,由“学期平均成绩”和“结题成绩”综合评定得出。根据《学院办法》中对学生综合成绩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五级制进行评定。

三、材料要求

(一)项目组材料

1.项目组材料包含:

(1)《2017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研究报告、符合规范要求的学术研究论文(或创新性实物作品);

(2)学科竞赛获奖、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的专利等标志性成果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请将上述材料装入立项时统一发放的2017级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档案袋中,在档案袋封面做好归档记录,档案袋背面粘贴《2017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材料明细》(附件3)后交至学院。

(二)学院材料

1.提交《2017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4)、《结题成绩明细表》(附件5)、《学生综合成绩明细表》(附件6)。附件5和附件6均可由系统导出。

2.撰写《2017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与成绩评定结论》(附件7),从结题的总体情况、组织方式方法和内容、结题验收的结论等方面进行阐述。

四、评选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评选办法(试行)》(中矿大京教字〔2016〕21号),结合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评选与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本次评选是针对2017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要求项目结题成绩为优秀,且项目组中所有成员综合成绩均在“中等”及以上。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按不超过结题成绩为优秀的项目数的40%予以推荐。

(三)推荐原则

推荐的项目具有一定新颖性、创新性和探索性。指导教师认真负责,项目成员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项目创新训练成果在知识、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主要技术指标有一定先进性,总体水平较高;项目取得的物化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发表学术论文、获准专利、实物作品等)水平较高、成员贡献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自主选题、自主组队和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组队的项目。

(四)推荐材料

学院评审推荐的《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8)(由系统导出),每个推荐项目的《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见附件9)、《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展板》(见附件10)、按要求应归档的档案材料、项目组撰写的训练小结,指导教师撰写的点评。

学院应对推荐的优秀项目于结题后再取得的新成果及时做好审核和归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学校将组织观摩和交流,并检查优秀项目档案材料。

五、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问卷调查

面向2017级本科生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问卷调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见《关于在2017级本科生中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问卷调查的通知》。

六、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采用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系统配合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前,学院完成项目经费审查,提交“经费决算表”(附件4);组织项目组总结成果,准备结题材料。

(二)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前,组织项目组完成结题材料系统填写和上传,并完成结题材料审核,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的答辩或会议安排情况。

(三)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前,完成项目验收和成绩评定工作,以及完成结题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由系统导出《结题成绩明细表》(附件5)和《综合成绩明细表》(附件6),与“结题验收与成绩评定结论”(附件7)一并打印、签章、交教务处。

(四)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前,组织完成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评选与推荐工作。分别提交结题成绩为优秀的项目及学院推荐的优秀项目档案材料(附件8、9、10),学校将组织查阅。

七、说明

(一)结题材料填写要求及系统操作说明,见后续通知。

(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学院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及涉及的所有附件均可在教务处网页中查阅和下载。

(四)联系人:张文秀;联系电话:6233139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