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大京教字〔2016〕21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质量,着力营造鼓励学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年开展评选,表彰一批对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培养效果好的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为做好评选工作,学校研究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评选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评选办法(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6年6月15日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评选办法(试行)
一、评选范围
项目结题成绩为优秀,且项目组中所有成员综合成绩均在“中等”及以上。
二、评选数量
在评选范围内,每年根据结题成绩为优秀的项目数的一定比例予以确定评选数量。
三、评选原则
1.注重项目选题质量。指导教师能够充分结合科研及其他课题资源,引导学生开展选题实践;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围绕选题的目标、内容、方法路线等,积极查阅文献资料,相互讨论交流,主动请教导师;确定的选题具有一定新颖性、创新性和探索性,切合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自主选题、自主组队和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组队的项目。
2.注重项目过程质量。指导教师能够指导学生把握创新点,激发学生兴趣持久力和创新驱动力,积极做好督促、指导和考核等工作,促进学生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的提高,以及良好科学作风的形成和正确学术道德的树立;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团结协作,各尽其职,积极主动有计划地推进和完成各项学习活动和研究工作,学生活动记录、项目进展总结等过程性材料内容规范、详实、完整。
3.注重项目效果质量。项目成员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项目创新训练成果在知识、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主要技术指标有一定先进性,总体水平较高;项目取得的物化成果(发表论文、获准专利、竞赛获奖、实物作品等)水平较高、成员贡献大。
四、评选程序
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推荐和学院评审推荐,学校评审确定并公布。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评优项目组按要求填写《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需导师签署推荐意见),携同项目电子展板和档案材料(即按归档要求应含项目从立项、实施、至结题等环节涉及相关材料,如申报书、活动记录、指导记录、学期成绩表、结题材料等),一并报至学院。
2.学院在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评审并向学校推荐优秀项目。
3.学校组织会议评审,评定和公布优秀项目。
五、奖励
学校对获得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和学生予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励奖金。
六、其他
1.申请评优项目组须撰写训练小结,指导教师撰写点评。
2.为充分展示优秀项目的训练过程、创新成果及特色,学校拟建立平台进行统一展示和宣传。
七、附则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