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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日期:2018-04-28

 中矿大京教字〔201621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质量,着力营造鼓励学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年开展评选表彰一批对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培养效果好的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为做好评选工作学校研究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评选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评选办法(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6年6月15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评选办法(试行)

 

一、评选范围

项目结题成绩为优秀,且项目组中所有成员综合成绩均在“中等”及以上。

二、评选数量

在评选范围内,每年根据结题成绩为优秀的项目数的一定比例予以确定评选数量。

三、评选原则

1.注重项目选题质量。指导教师能够充分结合科研及其他课题资源,引导学生开展选题实践;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围绕选题的目标、内容、方法路线等,积极查阅文献资料,相互讨论交流,主动请教导师;确定的选题具有一定新颖性、创新性和探索性,切合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自主选题、自主组队和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组队的项目。

2.注重项目过程质量。指导教师能够指导学生把握创新点,激发学生兴趣持久力和创新驱动力,积极做好督促、指导和考核等工作,促进学生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的提高,以及良好科学作风的形成和正确学术道德的树立;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团结协作,各尽其职,积极主动有计划地推进和完成各项学习活动和研究工作,学生活动记录、项目进展总结等过程性材料内容规范、详实、完整。

3.注重项目效果质量。项目成员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项目创新训练成果在知识、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主要技术指标有一定先进性,总体水平较高;项目取得的物化成果(发表论文、获准专利、竞赛获奖、实物作品等)水平较高、成员贡献大。

四、评选程序

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推荐和学院评审推荐,学校评审确定并公布。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评优项目组按要求填写《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需导师签署推荐意见),携同项目电子展板和档案材料(即按归档要求应含项目从立项、实施、至结题等环节涉及相关材料,如申报书、活动记录、指导记录、学期成绩表、结题材料等),一并报至学院。

2.学院在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评审并向学校推荐优秀项目。

3.学校组织会议评审,评定和公布优秀项目。

五、奖励

学校对获得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和学生予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励奖金。

六、其他

1.申请评优项目组须撰写训练小结,指导教师撰写点评。

2.为充分展示优秀项目的训练过程、创新成果及特色,学校拟建立平台进行统一展示和宣传。

七、附则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