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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全程导师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日期:2018-04-28

 

中矿大京字〔201619

 


各学院:

为加强本科生全程导师制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导师制工作实效,切实发挥导师对于学生培养的重要作用,学校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全程导师制考核办法(试行)》,并经201661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全程导师制考核办

法(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6622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对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工作的管理,切实发挥导师对于学生培养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全面推行本科生全程导师制的实施意见》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科生全程导师的考核对象为按《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聘任的本科生导师。

二、考核基本要求

1.考核时间:每年考核一次。

2.考核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

三、考核主要内容

1.立德树人。重点考核导师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包括如下要素:导师的敬业精神、专业态度以及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2.指导规划。重点考核导师为学生制定的学期指导计划和执行情况,包括如下要素:学期计划目标明确,详实可行,能根据学生差异性和学习阶段性特征制定学期计划,学期计划能得到有效落实。

3.指导学习。重点考核导师上指导课情况,包括如下要素:指导课的主题明确,上指导课次数和时间符合学校要求,为指导课指定了详实学习参考材料,指导课上能有效引导学生进行观点表达和深入探讨交流。

4.指导研究。重点考核导师指导大学生创新训练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包括如下要素:能按学校对相关工作要求指导学生独立自主完成完整训练过程,积极为学生学习、实验提供有利环境条件或指导帮助,创新训练项目、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材料齐全。

5.指导成长。重点考核导师为了促进学生学业发展、开阔视野,能够有计划、积极地为学生提供参与学术活动机会。

四、考核方式

1.学院对导师考核从导师自评、学生对导师评价和学院对导师评价三方面开展,综合三方评价结果给出考核结果。

2.学院从导师自评、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三方面制定指标体系,指标项需包括本办法第三条“考核主要内容”中规定的考核要素,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3.考核材料要求:学院制定的导师制手册(学生成长手册或导师工作指导手册等),创新训练项目及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材料。

五、考核程序

1.考核工作主体在学院,在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

2.考核结束学院将结果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3.学院根据导师工作考核结果发放导师工作津贴。

4.考核结果作为本科生全程导师聘任的依据。考核优秀者,学院可适当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下一年不能指导下一届学生。

5.将本科生全程导师工作纳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和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

六、其他

1.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考核办法”,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